幸福的基础是财富
最近讨论幸福的文章与著作越来越多,总的趋势是倾向于否认财富和幸福之间的关系。有的甚至得出财富越多,越不幸福的结论。
国外一家研究机构研究69个国家的“国民幸福指数”得出的结论是:尼日利亚、委内瑞拉、墨西哥、坦桑尼亚这些落后国家的幸福指数远远高于德国、法国、瑞典和美国。国内研究者的结论是:农村人的幸福感远远高于城市人。我不知道这些结论是如何得出的,但无论其调查如何认真,资料如何丰富,逻辑推理如何缜密,正常人都会看出,结论是荒谬的。如果真是财富越少越幸福,墨西哥人为什么要偷渡到美国,农村人为什么要进城工作?
幸福是一种自我感觉,不仅取决于个人的财富和生活水平,更重要的还取决于与周围其他人的比较。穷国和农村的人与周围更穷的人比较会感到自己幸福,富国和城市的人与周围更富的人比较会感到自己不幸福。但不能把穷国与富国、农村与城市人的幸福进行比较,因为他们比较的对象不同。各国可以比较GDP,但不能比较幸福。由这种荒唐的比较中得出穷国的人比富国的人幸福,幸福与财富无关,显然是错误的。
强调幸福不仅来自财富,还有其他因素,是正确的,但如果再往前走一步,认为财富与幸福无关,那就错误了。无论有多少因素影响幸福,财富仍然是第一位的,起决定作用的。对那些已经有了大量财富的人,财富也许不重要了,但对普通人而言,财富增加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幸福。对那些富国而言,增加财富也许会带来不利于幸福的问题,但对穷国而言,增加财富是使人民幸福的人间正道。
对于任何一个国家,财富或者GDP都是整个社会幸福程度提高的基础。有了更多的GDP,人民才有更好的生活条件,更多的物质与文化享受,更好的教育与医疗。财富的增加会引起环境污染等问题,不利于幸福,但也只有财富增加了才有能力治理环境,实现青山绿水。你比较一下穷国与富国的环境,哪个更好?财富的增加会引起收入差距扩大,但富国穷人的生活条件也比穷国富人强。而且,有了财富才能讲分配,连财富都没有,讲收入平等又有什么意义?唯GDP是片面的,但不讲GDP是绝对错误的。无论什么时候,发展经济增加财富,都是一国的中心。
对于任何一个人,收入或财富都是个人幸福的基础。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・莱恩认为,当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,财富增加会使幸福递减,并称这种现象为“幸福陷阱”。这位学者“基本需求”的概念是含混的。住是基本需求,但应该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小房子呢,还是住一所别墅?住在小房子中也满足了基本需求,但财富增加换一个别墅当然会更幸福,哪里有财富增加,幸福递减的道理呢?人们财富增加了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物质与文化生活,幸福当然是增加的。如果人满足了基本需求后就不再创造财富,这个人会幸福吗?应该记住,创造财富的过程也是幸福的重要来源。只要会使用,钱再多也不会不幸福。比尔・盖茨把自己的财富用于慈善事业,他是幸福的。如果没钱,能从帮助别人中获得幸福吗?
对财富的蔑视实际上是一种穷国或穷人的心态。自己没有财富,就认为有财富的国家或人不幸福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“酸葡萄”心态。增加财富是社会进步的动力。如果一个国家或一个人怕财富增加带来幸福递减,这个国家或这个人能进步吗?那些貌似清高,把财富与幸福分开的经济学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:为社会财富增加而出谋划策。
布登勃洛克动力
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化发展,的确有一些人先富起来了。当初创业之时,目标非常明确,生活充满了动力。那时眼看着企业一天天做大,生活一天天由温饱到小康,再到中产、大富,其间的幸福自不必言。但大富之后却迷茫了,还那么辛苦地做企业为了什么?赚来的钱做什么用?人生的未来在哪里?动力是什么?遇到这个问题的人可以读一读德国作家托马斯・曼的小说《布登勃洛克一家》。这部小说描写了布登勃洛克家族的兴衰史。这个家族经历了从追求富裕,到追求政治地位,再到追求精神享受的历程。当他们失去追求时,就演出了一幕豪门恩怨。经济学家把激励他们不断追求的目标称为经济进步的“布登勃洛克动力”。这种动力推动一个人、一个家族和一个国家的进步。当这种动力失去时,衰亡就要开始了。
一个人能不能幸福不仅在于钱多钱少,关键还在于有没有这种不断追求新目标的动力。不少人在贫穷时有一种脱贫致富的动力,有目标就有奋斗,奋斗的成果无论大小,都会给人带来幸福。但富裕之后往往失去目标,失去奋斗的动力,反而有一种迷茫的痛苦。因此,富了以后,仍要保持幸福的状态,就必须有新的追求目标,新的动力。
其实富是相对的,谁也不敢说自己达到了财富的顶峰。与比尔・盖茨这样的富人相比,你永远是贫穷的。追求更多的财富绝不是罪恶,世界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追求财富的过程。一个人的生活需求,甚至奢侈性需求,都能得到满足,并不算富。有更高的财富目标,并在这个过程中,为社会做出了贡献,你一定会感到幸福。富了以后还要追求再富,这不是贪得无厌,而是把创造财富作为一种生活方式。
也还有不少人富起来以后,不想再追求财富。那么,你就换一种生活方式。比如说,为社会做点有益的事。从创造财富转向政治活动就是一种选择。如果你从政的目标不是当官或利用权力致富,是想用权力为社会做一点儿好事,像施瓦辛格当州长那样,你就有了新的目标。有钱了去当官不必贪污受贿,可以用自己致富的经验带动更多人致富。你会受到别人尊敬,会有社会地位。这种荣誉给你带来的幸福也许还会超过财富。
为社会做点儿有益的事的另一种可能选择是从事各种社会公益事业。许多人富起来之后都做出了这种选择。无论是把财富捐给社会公益事业,或者是当一名义工帮助别人,你都会从中感到幸福。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亚当・斯密把“利己”和“利他”作为人的本性。人是有同情心和爱心的,自己富起来以后去帮助别人,满足了“利他”的本性,同样是幸福的。在国外时,我结识了许多富有同情心的义工,他们或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,或者自费到国外从事教育、医疗、扶贫等工作。他们谈起这种工作的感受,满脸是灿烂的笑容,不亚于某个投资项目的成功,或又赚了一百万。为别人而使用自己的财富也是一种目标,是一种生活的动力。
当然,富了之后,物质享受满足了,还可以追求精神享受。读读文学作品、听听音乐、欣赏名画、与朋友在一起闲聊或外出旅游,都是不同的生活方式,也是不同的幸福来源。物质享受是有限的,精神享受是无限的。追求这种精神享受净化了自己的心灵,你会感到这世界如此美好。
财富对人的意义不在于带来房子或车,而在于给了人更为广阔的选择自由。如果把财富作为自由选择的基础,不断选择新目标,你的生活就会永远充满了布登勃洛克动力。每一个新目标给你的新动力、新追求,使得无论你多有钱都会十分幸福。由此可见,富了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富了之后失去新目标,失去布登勃洛克动力。
(摘自《在历史与经济之间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,定价:28.00元)